海南三亚潜水
盗采珊瑚”当事人道歉并被处以千元行政罚款,5月2日,潜水爱好者詹某明在深圳杨梅坑潜水时,潜水摘了一个珊瑚礁,并上传照片到微信被广泛传播,懵然不知此举已经嫌涉违法。6日,记者从大鹏新区获悉,5日上午詹某明赴大鹏新区渔业执法部门配合事件调查,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;并表示希望加入大鹏新区“潜
珊瑚  
当前位置: 主页 > 潜水资讯 > 盗采珊瑚”当事人道歉并被处以千元行政罚款

盗采珊瑚”当事人道歉并被处以千元行政罚款

时间:2015-05-13 00:00

  5月2日,潜水爱好者詹某明在深圳杨梅坑潜水时,潜水摘了一个珊瑚礁,并上传照片到微信被广泛传播,懵然不知此举已经嫌涉违法。

6日,记者从大鹏新区获悉,5日上午詹某明赴大鹏新区渔业执法部门配合事件调查,接受执法部门的处罚;并表示希望加入大鹏新区“潜爱大鹏”珊瑚保育计划,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之前的过失。

据介绍,由于环保法律意识薄弱,詹某明在深圳杨梅坑潜水时摘了一个珊瑚礁出水,拍照留念后上传至微信,迅速被广泛传播,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,不少市民对这一行为表示谴责。当事人詹某明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,并于5日上午赴大鹏新区渔业执法部门配合事件调查,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检讨。大鹏新区渔业执法人员向詹某明宣讲了相关的法律法规,告知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农业部的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应予以处罚。

被采摘的珊瑚

詹某明表示,事发后他已深刻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,当天拍完照后,他将珊瑚放回附近海域,并没有盗走。同时,为证明自己确实没有盗走珊瑚,詹某明4日从外地出差返深后又到抛弃珊瑚海域寻找。他还表示希望加入大鹏新区“潜爱大鹏”珊瑚保育计划,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弥补之前的过失。考虑到詹某积极主动配合调查,且已将采摘的珊瑚放回大海,属情节轻微,大鹏新区渔业执法部门最终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,詹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,并向公众道歉。

新闻来源:新浪新闻

本文标签: 

推荐内容